市财政及时下达“三儿”资助政策补助资金117.32万元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3-07-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我市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3-6周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名儿童每年10个月减免保教费100元/月,在园月数不足10个月的儿童,其保教费按实际在园月数减免。每学年保教费实际收取不足1,000元的幼儿园,按实际收费标准进行资助;超过1,000元的幼儿园,按1,000元减免。为确保幼儿园不因减免保教费政策而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市财政及时下达“三儿”资助政策补助资金117.3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8.7万元)到各县区及相关幼儿园,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